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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12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11-30 点击数量:

11月29日,校党委书记张志昌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陕西省委常委会会议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扎实推进学校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工会工作与学校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服务职工、凝心聚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全校女教职工力量,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陕西省委常委会会议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坚持思想再深化、问题再聚焦、责任再压实,完善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不渝坚持党对依法治校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解决好全校师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张志昌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及时跟进、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学用结合中深化立德树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民族宗教工作、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要创新开展专家报告、读书分享等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大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丰富工会和妇女工作内涵,发挥二级学院主体能动性,积极培育选树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要坚持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强大合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张向东领学了陕西省委常委会会议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保卫处处长余发有领学了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工会副主席鱼小强、宣传部副部长王霄飞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

(文/谢聪 编辑/审核 王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