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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2019年春季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9-03-20 点击数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实验场所安全意识,规范日常管理,严防、杜绝各类安全事故,按照省教育厅《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要求,3月19日,在各院部自查自纠基础上,副校长魏书堂带队,对全校实验室管理与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教务处、院长办公室、资产管理处、科技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来到北新街及丹江校区,实地检查了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实验器材用品管理、特种实验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购置存放管理情况、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标识、实验仪器使用记录、师生安全教育、新建实验室建设进展等情况,并对前期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了查看。通过检查发现,各二级学院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实验设施设备管理使用规范到位,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但还存在危化品存放不够规范、实验仪器使用记录不够健全、特殊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够明确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学院及时整改,职能部门给予协助配合。

魏书堂指出,师生安全、校园稳定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全校师生应当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实验室作为教学科研的主要场所,实验室安全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全校师生共同创造和维护,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院部、各级管理人员要把实验室安全放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至关重要的位置,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各自责任,严格执行和落实学校及院部关于实验室安全的各类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制度完善、人员到位、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校园安全,认真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把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小,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魏书堂强调,各二级学院务必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吸取近年省内外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制度措施,夯实责任、落实制度,针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要及时整改,亟需解决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全校师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共同营造安全教育良好氛围、共同养成安全操作行为自觉,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实验教学科研秩序,为提升我校实验室建设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文/苏铁柱 图/张婷婷 编辑/王叶 审核/鱼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