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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陕西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表彰

发布时间:2010-12-30 点击数量:

我院获陕西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表彰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表彰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被授予“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的称号,学院保卫处荣获高校二级学院(系、部)“先进单位”称号。

2006年至2010年来,我院认真实施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及广大师生法制理论学习,提高学院法治化管理水平,丰富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文/王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