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荣获省教育厅“教师之歌”评选二等奖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教师之歌”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我院职工米忠良的参赛作品《教师之歌》荣获二等奖。本次大赛全省共有3所高等院校获奖,我院是获奖单位之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按照教育部的安排,自2010年11月起,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了“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活动得到了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高等学校的高度重视,大中小学广大师生广泛参与,全省共收到作品100余件,经过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认真评选,共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文∕彭丽娟)